1.媒体来源:联合新闻网
2.完整新闻标题:路边摸妙龄女大腿 挨告喊冤称对方“讨厌宅男”诬赖他
3.完整新闻内文:
谢姓男子与路边坐在机车上的妙龄女子攀谈后,借机抚摸对方大腿,女子立即报警,
谢在检警侦讯时均承认犯罪,检方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提起公诉,新北地院将谢判
处拘役20天;结果谢上诉否认有摸对方,女子应该是讨厌宅男,因而故意诬陷,法
院不予采信,认定犯行明确、量刑适当,今天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判决指出,25岁谢姓男子去年7月13日深夜11时许,在新北市新庄区福寿街上与一名
坐在机车上的妙龄女子攀谈,随后趁女子来不及反应,摸了对方大腿一把;女子当
场报警,警方循监视器画面将谢逮捕送办,他在检警讯问时均承认犯行,检方提起
公诉、声请简易判决处刑,新北地院去年11月将他判处拘役20天。
谢提出上诉指出,他没有抚摸女子大腿,监视器也没有拍到有抚摸大腿的画面,本
案证据不足;他和对方素不相识,女子应该是讨厌宅男,故意诬陷伊他。
法官指出,谢姓男子表示他之前会承认,是因为认为不管怎样都会被告,所以干脆
不正经的回答;但谢若真的被冤枉,应该不会承认,始终都要求检警单位查明真相,
结果谢除了承认,还交代当天女子喝斥“不要碰我身体”,并指称女子想要大赚一笔。
法院认为,被害女子于警方讯问及检方侦查期间,从未主动要求谢姓男子要支付赔
偿金,且若女子企图设局,应该是女方主动靠近男方,监视器影像却可看出是谢靠
近女子;两人间互不相识,没有仇隙,没有大费周章设词陷害的动机与必要,认定
谢犯行明确,驳回上诉。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043762
5.备注:
真是个宅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