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uru991 (城武)》之铭言:
这篇发钱 每10推100P发到爆 重复跳过 用程式发
如果有人愿意去写个公民提案平台妨害名誉除罪化好的提案
私信给我我直接给5000P
写这篇只是想让大家知道台湾用妨害名誉告人有多简单,有多浪费司法资源
请大家支持妨害名誉刑事除罪化 改成只有民事!
并且简单的跟大家说讼棍是怎么样用现行制度在合法的范围内赚和解金
在此声明不鼓励这种行为,不要吉我谢谢
(注:文末有讼棍SOP <<学会这几招,你也可以当讼棍>>)
大家看到新闻可能会想说,干去赔钱给他的是低能儿喔?
这种东西又不会成立 怎么会有人想和解 ????
这边就让因为妨害名誉跑过几次法院的城武来解释为啥大家会愿意赔钱了事
首先 妨害名誉在中华民国法律里面是刑事告诉乃论
你不需要去证明你自己名誉受到损害 就可以动用司法、警察机关当你工具 佛心公司
介绍一下中华民国的流程,看完这篇文,你可能也能学会讼棍告人赚和解金的方法喔 :)
当你今天想告人你只要去警察局说“我要报案”
因为是刑事案件,警察就必须帮你登记这个案子,不然就是吃案 记过扣考绩
因为是刑事案件,案子到地检署就必须找个检察官帮你查,不然就是吃案
然后检察官为了要把这个案侦结或签结掉,通常就必须找被告来问案
以上是因为公务员体制,他们不得不这样跑流程
接下来就是重头戏喇
这时候大家就会拿到所谓的任务道具传票
拿到传票你就得去地检署给检察官问,你如果不去的话检察官一个不爽就可以通缉你
然后地检署开门时间是在平日的上班时间,你要在上班时间请假跑去地检署浪费时间
老板问你干嘛请假你还说不上来,能跟老板说被告ㄇ?????
更甚者你可能要跨县市跑到地检署,对被告的成本超级无敌靠杯大
当然你有可能可以申请把案子调回你家地检署去,不过你如果没权没势没背景
这样申请机率就不会是100%,检察官有权力不让你调案子走
然后你以为结束了吗?
有些比较低能的检察官问一次不够还要问两次才会决定要不要起诉你
就算真的不起诉处分下来,讼棍还是可以申请再议(申请成功机率不高)
再议如果通过就会有另一个检察官要问你案
这其中过程短则三~六个月,长则一两年
如果真的被起诉你更麻烦,可以一审二审拖个好几年 让你跑法院跑到像后花园
请律师随便请就破三万五万,阿不就很划算
还有可能会留你前科 马的有够智障
一堆人觉得过程麻烦,或是看到传票就已经吓死了
所以愿意干脆赔个几千块了事,讼棍就得到收入喇 真是可喜可贺
讼棍得到钱 继续告人赞赞赞 完美的循环
这种事情不但浪费警察、司法资源,并且扰民的乱七八糟 台湾的司法制度真的很棒
最好笑的是告人是对讼棍们来说是他们受宪法保障的权利,完全合法且无法制衡
讼棍只要学会这招就可以无限制的到处告人,唯一要付的成本只有给地检署的费用
那些费用很便宜,所以讼棍的实务操作就是一次告一堆案子,只用付一次钱
然后就坐等和解金 爽爽der
喔对了如果你是低收入户或特殊身分,连地检署费用都不用付呢!!
有一堆讼棍根本就是 脱产辞掉工作来当低收入户,又领国家补助又可以告人
妨害名誉分类在刑事罪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通常刑事案件都应该是无罪推定原则
但妨害名誉你只要骂了一句东西比如"XXX弑父奸母,至今仍然逍遥法外"
被告了之后你必须去证明你讲的是真的
无法证明的话,检察官就可以认定你有罪嫌并起诉
但有很多东西无法证明,且在日常用语可能会讲出来
比如干当发语词啦,张XX你87喔,这种东西一讲出来就完全可以告人了
当然起诉的成不成功是一件事情,讼棍只要能告人就能吓到一堆人和解了
不用工作年薪百万,你要不要加入啊???
btw
妨害名誉成立条件,详情板上应该有很多法律高手可以说明,
在这边非本科生就不班门弄斧了
附录 <<只要这几招,你也能当讼棍>>
↑
在此声明本人取这标题只是趣味,并没有要推广此种行为
也没有要和大家说可以用这种作法到处提告逼得国家不得不面对此法律的问题
也没有要让大家故意去这样做瘫痪司法系统扰民的意思
也没有要跟大家说可以用这种方法借由司法力量恶整仇家的意思
以上行为本人完全不鼓励,并且强力的要求大家不要这样做喔 ^.<
再度声明完全没有助长犯罪的意图,纯粹经验知识分享 不要告我 谢谢
SOP如下
1. 找到想告的人
2.钓鱼他,他骂你的时候截图录音
3.到最近的警察局跟警察说你要告人,并且坚持提告
4.检察官传你再说你要告人坚持提告
5.放话给被告说不和解就告到底
6.10个被告可能有8个愿意给你钱 $$$$$$$$
最后,妨害名誉目前已经被很多知道规则的人拿来滥用
不但扰民又浪费司法资源,我就不说是谁了ㄎㄎㄎㄎㄎ 免得又被吉
请大家支持妨害名誉刑事除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