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无套硬上少女28次让她怀孕 法官斥令人发

楼主: jodojeda (jodojeda)   2018-03-15 11: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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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套硬上少女28次让她怀孕 法官斥令人发指判15年
2018-03-14 19:33联合报 记者曾健祐╱即时报导
桃园市陈姓男子见朋友缴不出房租,2014年8月收留他和念小学的一对儿女,未料半年内
竟朝友人的12岁女儿性侵高达28次,直到她怀孕才曝光。少女控诉,陈都没有戴保险套,
甚至每次都说“这是最后一次”;法官痛斥令人发指,判处陈有期徒刑15年。
检警调查,少女父亲工作不稳缴不出房租,陈主动说要收留他们一家,还会借钱给他、替
小孩付学费,却常趁朋友上晚班时,朝她念国小女儿性侵,半年内高达28次。
由于陈常提供资助,友人也非常仰赖他,少女虽多次遭蹂躏却担心被骂不敢和爸爸讲,一
直到前年她经期异常,由父亲带到妇产科检查才发现已经怀孕,这才向警方报案。
少女证称,被房东赶出来后陈男就叫他们去借住,那边是一处套房,陈还帮爸爸介绍晚班
工作,有一天爸爸晚上出去上班,自己在看电视时,陈就突然拉她进棉被脱裤性侵。
她还说,之后每一次被性侵,陈都没有戴保险套,直接射在她肚子上,而且事发时陈都压
住她身体,再用棉被挡住,所以睡在一旁的弟弟都没发现。
后来陈搬出去住,每周末却又会把她和弟弟载过去过夜,继续朝她性侵,自己虽然都有一
直踢、打,试图要反抗却推不动他,也有说不要再乱摸、性侵,但陈竟然都称“是最后一
次”,其中有一次还被弟弟目睹。
陈坦承性交但否认强制,辩称说“我没有强迫她”等语,还说友人常通宵打网咖,自己还
会花钱替少女和弟弟买文具,买东西吃。
法官认为,陈男不顾少女年仅12岁,严重戕害其身心,犯罪时间甚长,动机恶劣,手段更
令人发指,犯后仍狡辩卸责,考量其事后和对方达成和解,依对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性交
罪判处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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