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准性骚被害人没话语权? 司法院要查陈志祥
2018-03-14 21:07
联合报
记者王宏舜╱即时报导
已婚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陈鸿斌性骚扰女助理而遭免职,他提再审,职务法庭改判罚
俸1年,陈得以保住法官身分,判决引发抨击。受命法官陈志祥上广播、电视节目为判决
辩护,还说出“我被称为恐龙法官,那全中华民国大概几乎都是恐龙法官了”,不但挑战
国人容忍度,也惹怒司法圈,司法院表示将检视陈在节目的发言,如有违背法官伦理规范
,将采取必要的职务监督,维持法官纪律。
除了法官协会凌晨声明请求对陈志祥进行评鉴外,司法院今也表示将监督他职务。
法官的言论自由虽然受保障,但发表具争议性的言论,仍然踩到红线,法界人士认为,陈
并不是以个人身分上节目,而是以惩戒案的受命法官参加,民众都认为他是司法的代表,
听到“我猜陈鸿斌想发展婚外情但未遂”、“本件不是性骚扰”、“不管外界怎么讲,我
们认定他不是性骚扰,就不是”等言论,对司法信心大减。
一名法官批评,遭性骚扰的女助理根本没有话语权,陈志祥却上节目大抒己见,对被害人
来说根本不公平。而职务法庭在审理陈鸿斌案时,也没有传女助理出庭,单凭书面证据就
认为8项证据有5项不构成性骚扰事由,直接帮陈“减轻”惩戒,也让外界诟病袒护。另一
名法官也质疑,即便陈鸿斌“想发展婚外情未遂”,对女方来说就不是性骚扰?
法官伦理规范规定“法官应保有高尚品格,谨言慎行,廉洁自持,避免有不当或易被认为
损及司法形象之行为”,另外也规范“法官不得揭露或利用因职务所知悉之非公开讯息”
,不少法官不认同陈志祥的性平观念,抱怨整个司法信誉接连陪葬,让司法院不得不正视
自家人与国人的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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