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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闻标题: 《劳动事件法》草案出炉 劳工诉讼费最低25折
3.完整新闻内文:
司法院考量劳工是经济上弱势,且司改国是会议决议劳资争议须迅速解决,因此司法院
日前完成《劳动事件法》草案初稿共53条,主要内容包括减少或暂免劳工提告及声请强
制执行的裁判费、执行费,相关费用最低可打25折,且建教生也纳入劳动争议保障范围
。
司法院秘书长吕太郎指出,《劳动事件法》草案的特点包括:
一、专业的审理:各级法院设置劳动法庭或专股,优先遴选具有劳动法相关学识、经验
者担任劳动法庭法官,迅速进行劳动事件审理。
二、扩大劳动事件的范围:将与劳动事件相关的民事争议,包括工会与会员或会员间相
关争议,建教生与建教合作机构间因建教合作相关规范所生争议,以及劳动关系的侵权
行为等,都纳入劳动事件范围。
三、劳动调解委员会的组成:参考日本法制,以劳动法庭法官1人与具有劳资事务、学
识、经验的调解委员2人共同组成劳动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四、减少劳工的诉讼障碍:劳工可在劳务提供地法院起诉,减征或暂免征收劳工起诉、
上诉及声请强制执行的裁判费、执行费,合理减轻劳工举证责任,规定雇主有义务提供
相关资料。
五、迅速的程序:劳动调解应于三次内终结,劳动诉讼以一次辩论终结为原则。
六、强化纷争统一解决的功能:参考德国法制引进团体诉讼分阶段审理模式,使工会可
代表会员提告,并可追加与本案相关的会员,当工会追加时,法院可公告让其他与本案
相关的劳工并案请求。
七、即时有效的权利保全:减轻劳工声请保全处分与提供担保的责任,例如法院判决劳
工胜诉后,应依职权宣告对资方假执行。
司法院民事厅长邱瑞祥表示,这项草案正征询各界意见,2月间再召开委员会研议外界建
言后,将送司法院院院会,院会通过后,送请行政院会衔提,然后请立法院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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