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调,第一百个按推的我给1000P
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贼拒捕狂飙西门町遭击毙 警获判无罪
3.完整新闻内文:
台北市万华警分局警员张景义2013年8月在西门町追捕飞车逃亡的窃贼黎育维,见黎男驶
入人潮众多的人行道,因而掏枪射击2发子弹,其中一发射进挡风玻璃打中黎男腹部致死
,结果被依业务过失致死罪起诉,事后张男虽赔偿死者家属80万元,但仍坚称为阻止危害
发生而开枪,无过失。台北地院今判张景义无罪。可上诉。
张景义始终坚称开枪是依法行事,还强调当时最好的办法就是开枪射破轮胎,“不然要我
肉身挡车去给车压吗?拿棍子去敲吗?”“国家发给我枪干嘛?放着生锈吗?”而检方也
一度认定张景义开枪属正当防卫,将他不起诉,后经高检署再议发回续查,才改认定张景
义开枪时机不符《警械使用条例》有疏失,因而将他起诉。
张景义描述事发过程指出,黎男先是高速撞上广场边缘石墩,他跑到黎车前方掏出警枪指
著引擎盖喝令“下车”,但黎车加速往前冲,当下瞄准轮胎开了一枪,黎车还是持续行进
,才又往左测闪身再开一枪,黎男受惊倒车,撞进后方骑楼,他上前把人拖下车压制时,
已发现黎男中弹流血。
案发至今张景义已基于道义责任,赔偿黎男家属80万元,但他坚决否认业务过失致死罪,
不愿意认罪协商争取缓刑。
全案发生在2013年8月13日,家住新北中和的黎育维(30岁)遭检举涉嫌偷汽油,黎见警
员上门盘查,竟开车落跑,一路从中和循着水源快速道路进入北市西门町,当时任职万华
分局汉中派出所的警员张景义,正在西门町查缉违规摊商,他单信在人潮众多的西门町发
生意外,于是徒步追车。
岂料,黎男将车子开到人行道上,张景义赶到时,站在黎车的右前方约1、2公尺处,喝令
黎男停车、下车,但黎男倒车离开时,张朝车子开了2枪,其中一枪穿过车子左前方的挡
风玻璃,先击中黎男的右手肘再进入右下腹部,黎男送医后因出血性休克死亡,家属因而
控告张男业务过失致死。
检方调查后,认为张男距离黎车1至2公尺,黎正在倒车准备离去,并无冲撞警员意图,张
男却开枪击中黎男致命部位,认定张男使用枪械时机不对,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将他起诉。
(张钦/台北报导)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109/1274441/
5.备注:
喔喔喔,家属一定要上诉的啦
但第一关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