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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度纵火犯 要命空窗期让他溜了
2017-11-24 00:08联合报 记者王长鼎、陈俊智、陈金松、李奕昕/新北报导
新北市中和区火警地点四楼与五楼一个个窗户是每间套房的逃生希望,却因恶意纵火,火
势来得又快又急让住户逃生不及。 记者高彬原/摄影
缅甸籍男子李国辉涉嫌纵火造成九死二轻伤惨剧,这是李嫌今年第三度纵火,前二次被查
获时因均非现行犯,加上他平常游手好闲、居无定所,检方虽两度发拘票指挥警方逮人,
但都找不到人,导致李嫌第三度纵火。
新北地检署检察官继九月十四日首度开出拘票请中和分局拘提李无著后,本月十七日第二
次开出拘票,并以公文函请中和分局协助拘提,中和分局侦查队昨天才从收发的公文拿到
检方拘票,但为时已晚。检方强调上周五就发出拘票,但警方坚称,收发单位昨天才收到
公文,检警互推是对方责任。
警方指出,李国辉除今年两次涉纵火案,并无其他前科、犯罪纪录,初步调查了解,他没
有工作,平时生活多靠母亲接济。
李国辉昨天自白供称染有吸食安非他命恶习,且每周都会吸食,但不曾被警方查获过,辩
称有严重幻听,一直听到有人叫他去“放火”,才会数度犯下纵火案。
警方指出,李嫌今年五、六月间曾二度涉纵火,第一次在中和区华新街巷弄内,因向友人
讨债不成,涉嫌将绳索浸沙拉油,纵火烧毁一些杂物;后来又因心情不佳,在中和区兴南
路,纵火烧毁两辆机车。
警方于二起纵火案发生后,调查锁定李嫌并逮捕到案,警询后都曾请示检察官是否随案移
送,因前两次仅有财损并无人员伤亡,检警沟通后,两案均采函送方式。
李嫌第一次因通知出庭应讯未到,检方曾开拘票,但因李嫌平时常借住友人住所,居无定
所,警方无法顺利拘提到案;上周检方第二次开出拘票给警方,侦查队昨天才拿到检方拘
票。
列管纵火惯犯 警察不具强制力
新北市中和区纵火惨案夺走九条人命,李姓嫌犯是纵火惯犯引起关注;根据调查,目前全
国警察、消防机关列册管理的纵火犯共有二百零七人,依规定辖区员警每月须到户籍地查
访一次,防止可能再犯。
警方会列管辖区的纵火犯,但这些对象已服刑完毕,警察不具强制力,只能查访掌握近况
,象征意义大于实质作用。有官警说,治安顾虑人口没有义务配合警察查访,有些人“连
门都不开”,警察也无可奈何,有的游手好闲居无定所,根本找不到人,只能注记“行方
不明”;警方直言列管、查访“防君子不防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