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刚刚宣布行政院版本劳动调整
1.本来第六天的加班1小时变4小,第五小时变八小
变成实报实销,几小时就几小时,因为据调查,
雇主不会为了1小时的问题把人叫回来处理。
(当作雇主都很有良心找员工来上班都是从通勤开始计时的喔?)
2.每周最高46小时改为三个月共138小时
给予劳工与雇主最大弹性以符合需长时工作之需求,还
举例长途导游与领队,没弹性可能中途要换人之类的。
(当电子厂没单做就无薪假,
我就不信没人搞前面两个月无薪假,
最后一个月138小时啦!)付一个月的薪水,加班到死
连休都不用休,还七休一?
3.轮班工作可依据劳资双方协调整为最少8小时的间隔
但是必须交给主管机关备查。
这就跟我们各大补习班每个都政府立案,
谁知道政府有没有在把关安全与师资真假
谁知道台湾中油会不会又让人B连D,
下午两点半上到隔天早上7点,而且劳检员还看不出来。
连上17个小时的班。
久站15小时找正职的来上上看再跟我靠北
最重要的部分就是没有个彻底劳检的方式,
刚刚上述的那些都没用。
就像中国一样我愿意配合环保,但是你不能来监督我
台湾一直都把劳工与公务员分为两个职业,
不然为何同样是上班要分两种管理方式呢?
不能让高雄气爆往生的消防领40个月21K当作赔偿
为何可以让高雄气爆往生的毒灾应变队员领40个月赔偿呢?
劳保公保,平民与贵族之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