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风传媒
2.完整新闻标题:
劳基法修法拍板,加班上限单月最高54小时、3个月138小时
3.完整新闻内文:
行政院长赖清德今(6)日亲自主持“一例一休”行政立法协调会,由于上周民进党立委针뤊《劳基法》修法版本明显反弹,今天行政立法协调会,针对加班时数、轮班间隔放宽规定,
全部采取对劳方较为有利的修法版本,法定加班时数上限维持每月46小时,但允许3个月138
小时的“工时银行”规定,单月加班时数上限为54小时,轮班间隔同样采取乙案,以11小时
为原则,劳资协商同意后得缩短为8小时,企业若要将“7休1”放宽为“14休4”,必须经过
中央目的主管机关、劳动部与劳资协商三重把关,30人以上企业还必须将实施情况报县市劳
工局备查。
劳动部“一例一休”修法版本上周出炉后,立法院不分朝野砲声隆隆,劳团甚至批评是有史
以来《劳基法》最严重的一次倒退,尤其轮班时数缩短为8小时,与“7休1”放宽为“14休4
”,更被批评为“奴工制”,为了降低外界疑虑,今天行政立法协调会,针对“14休4”与
轮班间隔缩短为8小时,申请门槛大幅提高,希望透过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劳动部与劳资协
商三重把关,避免相关制度遭到滥用。
徐国勇表示,今天行政立法协调会,针对“一例一休”修法版本,有“相当幅度修正”,其
中在轮班间隔与每月加班时数上限,全部选择了乙案,徐强调,今天的共识版本,明天仍须
经劳动部法规会检视,并由政务委员林万亿最后审查后才会送周四行政院院会通过。
假日加班“1进4”取消 徐国勇:雇主不会只叫员工加班1小时
首先,针对工商团体普遍抱怨的《劳基法》第24条,休假日加班费“1进4、5进8”规定,今
天协调会一致同意改为核实申报,徐国勇表示,休假日加班时间,“雇主一般不是4小时就
是8小时,不会只会叫员工只加1个小时”,既然如此,“1进4、5进8”,不仅让雇主弹性消
失,也导致劳动统计误差,因此今天一致同意修改。
单月加班上限46小时可挪移 最高54小时、3个月总和不超过136
在加班时数上限规定,甲案与乙案的法定加班时数分别为54小时与46小时,立委一致同意选
择乙案,但同意纳入“加班工时银行”制度,让企业因应端午、中秋等大小月,可以让企业
加班时数以3个月为计算单位跨越挪移,但挪移后,单月加班时数上限不超过54小时,合计
时数不超过136小时,员工人数30人以上工时银行制度应报地方劳动主管机关备查。
轮班间隔维持11小时 劳资协商后得降为8小时
另外,在轮班制间隔时数部分,甲案间隔时数降低为8小时,乙案则维持目前《劳基法》11
小时的规定,但劳资双方经协商得降低为8小时,这项被劳团批评为“奴工制”的条文,行
政部门为降低劳团反弹,除了采取乙案外,对劳资协商后降低为8小时的申请门槛也大幅提
高。
徐国勇表示,轮班间隔时数降低,除了须经劳资会议同意外,还要报当地主管机关备查,员
工人数30人以上缩短轮班间隔,也必须报当地劳政单位备查。
开放14休4 徐国勇:需经劳资协商、主管单位、劳动部三重把关
至于本次修法核心问题“7休1”改为“14休4”,徐国勇表示,过去例假日与休假日挪移,
即变形工时的实施,必须经劳动部同意,《劳基法》修法后,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得视行业之
特性,同意部分行业实施“14休4”。
举例来说,旅游业北欧、美洲团,行程至少8天、10天,强制七休一,旅行社很可能得派新
的导游飞过去,实务上会产生困扰,另外,很多参加国际展览的业务人员,因为国际会展时
间超过7天,也会有适用上的问题。
徐国勇表示,“7休1”经劳资协商改为“14休4”,这部分除了必须要经中央目的主管机关
同意之外,还必须会衔劳动部同意后才可实施,实务上需要针对例假日与休假日挪移的产业
,包括影视产业、媒体、律师会计师等,在取得劳资协商同意后,可以向文化部、法务部与
经济部等机构申请后,再向劳动部申请,才能够实施。
徐国勇强调,“7休1”经劳资协商改为“14休4”,不仅对劳工有弹性,对雇主经营也有弹
性,例假日调整,除了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劳动部之外,还要经过工会或劳资会议同意
,30人以上公司要当地主管机关备查,“让7休1更严肃把关。”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storm.mg/article/354790
5.备注:
看完重点
1.加班上限单月最高54小时、3个月138小时
这部分我觉得还好,因为3个月平均下来还是46小时
截长补短的概念
2.轮班间隔维持11小时 劳资协商后得降为8小时
这个就真的干你娘了
好像轮班的都住在工厂附近,一下班就到家休息8小时满这样
搞成这样,如果有人为省钱通勤的,那就真的GG了
3.14休4
还是要经过劳资协议,呵呵呵呵
大奴工时代来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