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说, 野生动物是农委会的主管业务, 所以野生动物不归消防队管.
但是森林相关也是农委会的主管业务, 而且森林大火是农委会主管的灾害项目.
因此, 森林大火也不该归消防队管.
同理, 陆上交通事故是交通部的业务,
水灾和油电管线灾害是经济部的业务,
这些照他们的说法通通不该归消防队管, 嗯.......
其实我是很好奇. 假如把消防业务砍砍砍砍到剩救火.
每年不到2000次的火灾案件到底是需要编制多少职业消防员就是了.
我是认为花大钱训练维持的职业消防员, 不该做专业性低的杂务.
但相对的, 也可能从此不需要那么多的职业消防员.
一个消防员的成本足以雇用两个普通公务员,
这似乎是个可以思考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