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告诉你原因
因为现在已经修法
基本上婚后购入房屋为共同持有
除非你自己找事做去签婚前协议愿意放弃巴拉巴拉权益
不然当然要装大器~买房登记在老婆名下
※ 引述《godiegroup (力挺詹皇+豪神)》之铭言:
: 最近新闻,一名台积电工程
: 与老婆,原本夫妻婚后同住于美国,先生担任台积电工程师,妻子为家庭主妇,
: 而两人在美国的房产原由公婆出资头期款及部分贷款,工程师也将房产过户至妻子名下,
: 并由他续缴贷款,
: 工程师还会遭妻子恣意谩骂“没出息”、“没用的男人”、甚至辱骂“智障”、“白痴”
: 常常看到很多台湾男生把名下的房屋登记在老婆名下,
: 为什么很多台男 ,喜欢把房子送给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