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一名19岁女子小美(化名)和朋友唱完歌,到养生馆找魏姓按摩师按摩醒酒,不料她
事后怒告对方指侵。检方表示,监视器画面听到小美忘情的“呻吟声”,且事后神情正常
,因此不起诉魏男。
小美表示,她2016年9月和朋友到台北市东区夜唱时,因喝太多酒便决定到平时就有消费
的养生馆,找熟识的魏姓按摩师帮她醒酒。
她说,她选择半身及脚部按摩,由于半身的范围是肩膀到腰部,她便趴着接受按摩;期间
,她被魏男按到屁股时并没有太大的意见,对方还询问是否要脱下内衣,她想说在别家也
会脱,便照魏的话做。
小美指控,内衣脱掉后,魏男便开始得寸进尺,除了强脱她的热裤及内裤,还用手指侵入
她的下体,并用她的手去握住对方的“小弟弟”,过程中还被威胁“不要叫”。
对此,魏男到案后辩称,小美当天主动拉自己的手去摸她的下体,他受不了挑逗便询问可
否进一步接触,经过同意后才脱掉小美的热裤及内裤,并帮她“深度按摩”。期间,魏询
问小美是否不舒服,对方也回应不会。
魏男还说,由于小美当时不断忘情地呻吟,他怕这样的音量会影响到其他客人,便要求对
方小声一点,但当她满意的付钱离开没多久,却带着两名男子来店内问罪。
检方指出,调阅养生馆的监视画面,除了看到两人进入包厢的身影,还清楚录到现场声音
,其中有两段清楚录到小美的呻吟声,第一段持续36秒、第二段则持续38秒,呻吟的音量
都忽大忽小,并在叫声结束后8分钟,小美神色自若地结帐离开。
因此,检方从画面及录音档采信魏男的说词,认为证据不足,不起诉处分。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017/103277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