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xifaka (当之无愧)》之铭言:
原文又臭又长 43
而且完全建立在“两篇网络留言”之上
我去找了判决书
车祸女车主是 开车 开车 开车 很重要说三遍
事实都不清楚看着两篇留言就开砲
应该不是法律人
两篇留言就能当事实
那判案看网络就好啦以后不用现场勘验相验了
乡民法官素质真高
本案虽经鉴定委员会鉴定女车主无肇责
但女车主 车头撞机车右侧
肇事责任 0% ?
我个人是不信
先不管 反正二审好像要重新鉴定
还有这个案件的法官好像真的有些问题啦
去年被送监察院审查了
还有这个车祸案件到底跟那位“被消失的法官”有什么关系?
车祸判决有问题是一回事
法官被消失又是另一回事
被消失的法官又不是判台中车祸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