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同婚受挫!释宪首起同性伴侣登记诉讼案

楼主: deathcustom (第三人的到来)   2017-10-12 11:46:24
→ f124: 法律立不出来行政机关一辈子也可以不让你结阿 谁说自动生效? 10/12 11:36
f124可能不知道5月份的释748内容,才会讲这种话
解释字号
释字第 748 号 【同性二人婚姻自由案】
解释公布院令
中华民国 106年5月24日 院台大二字第1060014008号
解释争点
民法亲属编婚姻章,未使相同性别二人,得为经营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亲密性及排
他性之永久结合关系,是否违反宪法第22条保障婚姻自由及第7条保障平等权之意旨?
解释文
  民法第4编亲属第2章婚姻规定,未使相同性别二人,得为经营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
具有亲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结合关系,于此范围内,与宪法第22条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
7条保障人民平等权之意旨有违。有关机关应于本解释公布之日起2年内,依本解释意旨完
成相关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至于以何种形式达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护,属立法形成之范围
。逾期未完成相关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别二人为成立上开永久结合关系,得依上
开婚姻章规定,持二人以上证人签名之书面,向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这就是“立法机关不立法,两年后同婚自动合法”的释748
基本上啦按照现在立法院这么多争议法案、以及皇英的权谋,两年内要完成从立法到行政
的配套是不太可能的惹(已经过半年惹),LG就等两年吧~"~
作者: f124 (....)   2016-10-12 11:36:00
法律立不出来行政机关一辈子也可以不让你结阿 谁说自动生效?
作者: hosen (didi)   2017-10-12 11:48:00
自动合法都没有行政程序,一样没法登记
作者: The5F (5F)   2017-10-12 11:48:00
不立大法官能怎样?
作者: hosen (didi)   2017-10-12 11:49:00
而且这种释宪大法官本身就违宪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7-10-12 11:50:00
没办法登记 就去找大法官吧?
作者: allinchaos (啧啧)   2017-10-12 11:51:00
两年后还是不给登记 可以打课予义务诉讼阿
作者: swow (planet)   2017-10-12 11:52:00
3楼说法明显是邪教 lol
作者: allinchaos (啧啧)   2017-10-12 11:53:00
行政机关不敢违逆释字跟判决 真这样搞国家体制就崩了反正行政机关还是不给立这种假设 基本上大概不会实现
作者: Plot3D (3D做图)   2017-10-12 11:56:00
3F标准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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