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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为流域综合治理计画第三次会议纪录的电子档,
为政府开放文件,请自行google也可找到。
开会时间104年3月27日,
七讨论事项
案由二:为办理“流域综合治理计画”第1期实施计画-雨水下水道,检陈台北市“辛亥路宪兵营区停车场滞洪池新建工程”及“文山运动中心北侧用地滞洪池新建工程”执行计画书案,提请 讨论。(提案单位:内政部营建署)
说明:(略)
各委员及相关单位意见:
吴委员宪雄意见:
台北市并非特别条例之适用范围,是否需补办行政程序报请行政院核准列为适用范围。
施委员进村意见:
1.本案拟补助台北市政府工程费50%一节,查依“流域综合治理计画”并无补助台北市政府工程费之比率,故拟补助之比率恐无据,建议俟完成该计画修正计画后,再据以办理。
2.賸剩土方高达5.8万m3,该土方是否属有价弃方? 如是,建议宜标售,以挹注政府财政。
3.后续维护管理如何办理?由何单位办理?请叙明。
郭委员一羽意见:
经济效益文中以洪峰或冒水削减率表示,建议以较清楚的益本比或淹水面积减少来表达。
简委员俊彦意见:
请说明2个滞洪池的容量。
可以知道至少104年3月就有在"水利署"专家会议讨论
但当时还不知道台北市是否适用特别条例,不知是否补办程序。
就是个主管权责机关不明,讨论到最后须补程序而已。
照时间表看来,台北市应该在开工前就四处去问了。(104年底开工)
柯黑上班囉,文正起来问候一下你哥。
不要连假放到不知道上班...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