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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女装醉色诱!他冲一发上了…被国小同学索350万
新北市一名20岁的刘姓男子和友人缺钱玩乐,在去年8月伙同两名年仅16、17岁少女,设
计“仙人跳”来坑小学同学陈男。当时陈男禁不起年轻肉体的诱惑,与其中一名少女发生
性关系,不料对方事后反控他性侵,逼陈男、陈父交出350万元的和解金,直到父子俩报
警,4人计划才曝光。
根据《苹果日报》报导,20岁的刘男、林男缺钱花用,决定与16岁徐女、17岁洪女共谋,
联手策画一场仙人跳,要坑杀刘男的陈姓国小同学。为此,4人先到中和区一间摩铁开房
装设针孔摄影机,再由刘男邀陈男来喝酒唱歌,一同狂欢。
当时4人见陈男已有几分醉意,立刻依计行事,让徐姓少女也假装喝醉,上前要陈男扶她
进包厢休息。当时徐女进到包厢后,立刻色诱陈男,与对方发生性关系,岂料完事后,徐
女立刻尖叫、哭泣,吸引刘男等人闯入关心。
3人闯入后,假意安抚徐女,然后对陈男透露对方有意报警,要他找父母出面解决,借此
向陈父形容徐女有多么崩溃、想寻死,要陈父拿出350万元赔偿,以此换取徐女不提告及
性爱影片。
陈父听完后,先是交出66万元现金,还给徐女6张面额共计284万元的支票,但因支票记名
给徐女,禁止背书转让,加上未成年的徐女若要兑领,须由父母陪同,所以一行人之后又
再与陈父联络,还将另外备份的性爱影片洗成照片、寄往陈家,要求对方将支票全换成现
金,否则就要把所有事情抖出来,让左邻右舍都知道。
陈父不得已,决定报警处理,结果这才查出儿子遭设局仙人跳。开庭时,刘男、林男当庭
认罪,20日被新北地院依恐吓取财等罪各判1年3月,其中6个月可易科罚金,而洪、徐少
女则分别被移送新竹、台北地院少年法庭审理;至于陈男遭控的妨害性自主罪,已获不起
诉处分。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0921/10153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