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林昶佐FB 体育署跟协会们还在变鬼变怪

楼主: luke7212 (宇宙大路克)   2017-09-15 21:54:40
FB卦点说明:(繁体中文 20 个字)
字数多,简单抓几个重点
体育署提出的协会新章程范本到处都是跟修法意旨相反的限制
例.国体法修法已清楚规定协会没有“正当理由”不能禁止会员入会。
体育署提出的章程范本居然规定会员入会应由协会理事会审查通过才能入会。
二读时,时代力量曾提出修正动议,要求修法后首次改选不得用民众入会年资来限制选举
权,而时代力量提出的这个临时动议最后并未通过。
而体育署呢,体育署的章程则是限制新入会员必须是在11月30日前加入才拥有选举权。
这些还只是其中一部分
这些党国遗留下来的腐败官僚体系你们不觉得自己很可耻吗?
FB连结:
https://goo.gl/Zw6vSv
FB内容:
体育署跟协会们,你们还在变鬼变怪!
国民体育法三读后,我提醒大家这只是改革的开始,没想到体育署跟协会硬要让改革开始
不了,要让改革倒退噜,体育署提出的协会新章程范本到处都是跟修法意旨相反的限制!
例如,国体法修法已清楚规定协会没有“正当理由”不能禁止会员入会,结果体育署提出
的章程范本竟规定会员入会应由协会理事会审查通过?
另外,二读时,时代力量曾提出修正动议,要求修法后首次改选不得用民众入会年资来限
制选举权,以保障协会开放的改革目标,当时体育署方面传达此修正动议的概念将会在章
程中保障,最后时代力量的修正动议并未通过。现在我们终于看到体育署的章程是如何保
障民众?就是限制新入会员必须在11月30日前加入才拥有选举权!请问,体育署押一个如
此仓促的时间究竟是为了保障谁?
更扯的是,体育署的章程范本中,竟保障现有协会决定的团体理事席次有半数之高。团体
理事的席次一直是我们多位委员在公听会及委员会时,与体育署代表激烈辩论的议题,最
后终于压在“不能过半”,没想到体育署竟扭曲为“保障半数”的概念来保障传统协会势
力,让开放协会的理想付之一炬。
我呼吁体育署立刻撤回此章程草案,公正公开重新提出符合修法意旨的版本,并随时与立
法院汇报最新进展。若体育署仍一意孤行,违反改革民意,罔顾选手权益,即将开始的预
算会期,我们关心体育改革的委员都不会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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