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闺蜜眼科院长闹翻 张淑晶判还64万元借款
2017-09-08 14:28
〔记者陈慰慈/新北报导〕恶房东张淑晶与板桥知名眼科卢姓女院长原是好友,翻脸后反
目互告,官司纠纷不断,卢女提告要求张女返还借款64万元,新北地院今又判张女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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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房东张淑晶(见图)与板桥知名眼科卢姓女院长原是好友,翻脸后反
目互告,官司纠纷不断,卢女提告要求张女返还借款64万元,新北地院
今又判张女败诉。(资料照)
卢女指控,101年3月间,张女因向银行的借款即将到期,不还款的话利率会变高,向她借
款64万元,并承诺一年后还钱,没想到嗣后张女以“经济状况不佳”、“股票套牢”为由
推诿,拒不还钱,迄今仍未还款。
出庭时,张女说,卢女先前向她借款,64万元是卢女清偿的借贷款,并指出,先前曾帮卢
女代垫上百万元购买新店预售屋,对方还侵占她的股票,痛批卢女不还钱还反指控她欠钱
。
法官依据卢女提出的汇款单及两人对话录音,认为张女虽刻意逃避提及“借款”、“借据
”等语,但对于卢女表示借款64万元给张女周转一事,并未否认且说会还款,因此判卢女
胜诉,张女需还款64万元,仍可上诉。
而张女指控,卢女95年间购买台北市复兴南路的二栋房子,设定最高限额抵押权5400万元
,因每月负担14到16万元房贷,卢女不堪负荷,请她帮忙代偿房贷,她帮对方还了逾百万
元,事后追讨对方竟拒绝返还,提告要求卢女返还51万元,另称又帮卢女代垫51万元的新
店收售屋款,法官认为张女举证不足,月前判张女败诉,张女不服已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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