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警官偷吃人妻陪堕胎3次 想甩了她被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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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04日06:52
林姓警官任职国道警察局第3中队中兴分队,与有夫之妇叶女婚外情,
4年内陪叶女堕胎3次。
叶女丈夫告他通奸罪判刑9月,对方索赔180万元,林辩称没上床,法官不信,
判林员赔偿30万元。
今日出版的《自由时报》报导,判决书指出,林员、叶女皆已婚,叶女丈夫指控,
林员开罚单时认识叶女,进而追求,两人通奸次数可能有上百次;
林员3度陪叶女堕胎,叶女丈夫强调,他早已结扎。
林员2014年底想结束关系,叶女展开报复,向丈夫坦承婚外情;
台中地院认定林员与叶女至少性交4次,依通奸罪判林员各3月徒刑,合并执行徒刑9月,
可易科罚金27万元;
林员2015年被记1大过调离职务,并列为辅导对象。
林被记过调职,叶女丈夫进一步索赔180万元,林员辩称,不是开罚单认识叶女,
两人20多年前就已认识,叶女常向他吐苦水,两人虽逐渐萌生情感,但未发生性关系,
他提出“保持距离”要求,叶女以死相逼,他才陪叶女去堕胎。
台中地院认为,林员在刑事庭坦承奸情,民事庭却翻供,难以采信,且林员陪叶女堕胎,
已逾越社会一般善良风俗与异性友人合理往来。
(即时新闻中心/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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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反污名 要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