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
约砲“感觉不对” 女喊卡反告性侵 检方还清白
3.完整新闻内文:
2017-09-03 18:43
〔记者蔡彰盛/新竹报导〕女子“小琪”(化名)带初识的张姓网友半夜床战摩铁,进行
到一半突然“感觉不对”紧急喊卡,事后反告性侵,然检方调查发现她自愿进摩铁,且事
后还躺在床上睡觉,反应根本不像性侵被害人,新竹地检署上周将全案不起诉。
小琪指控,3月间透过网络聊天室“BeeTalk”认识张男,双方相约于4月中旬见面,当天
凌晨3点多,被张男开车载到新竹县新丰乡一处汽车旅馆性侵得逞。
张男到案后大声喊冤,辩称:“当天是小琪带我去旅馆的,我在车上有跟她说很喜欢她,
希望可以当男女朋友,但她都没回应,在车上我有牵她的手,她也没拒绝,我们是在床上
互相调情,然后发生性行为,是进行至一半,她才说停止,我问她原因,她说想到之前不
愉快的事,她说停我就停了。”
检方发现,小琪于侦查中自承:“张男开车至住处载我,在车上他问我要不要当他女朋友
,我说我没这意思,他就将我载进去汽车旅馆,我没有跟他说我不想进去汽车旅馆,张男
没有控制我的行动自由,当时没想那么多,所以没有离开汽车旅馆,我也没有跟他说我要
回家,我只有跟他一起躺在床上,没有调情,我是口头上跟被告说不要,也有要推开他。
”
检方认为,张男在案发前已向女方表示好感,而前往汽车旅馆途中,女方皆未明示拒绝,
甚至在旅馆房间内与张男共同躺在床上,因此张男在主观上是否误认小琪对他也有好感,
而进一步发生性行为,并非没有可能。
检方认为,一般遭性侵被害人理应大声喊叫、挣扎抵抗、趁机夺门而出、设法要求邻近人
等协助报警等各种求救方式,以尽速逃离被告加害人,且遭性侵害后身心俱创,难以再与
加害人共处一室。
然而小琪却告诉检警,发生关系到一半时,她说她不要,推开张男跑去厕所待了一个小时
,事后又因很累想休息,就躺在床上睡,张男说要买麦当劳,她说不想吃,张男就走了。
检方认为,小琪在遭性侵后一小时后自行走出厕所,并与张男待在旅馆房间内,甚至自行
躺在床上休息睡觉,且离开之时并未向旅馆人员求救,皆与一般性侵害被害人想要远离加
害人之反应大相径庭,全案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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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台男可要好好精进自己的技巧,否则女孩儿可是上法院会告你性侵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