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2017年8月18日
2.完整新闻标题:
用手电筒照偷看住户信件 社区总干事被判刑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杨政郡/台中报导]
台中市大雅区某公寓大厦总干事及管理员,竟然好奇偷窥住户信用卡帐单!李姓管理员用
手电筒照射看到郭姓住户帐单刷了不少钱,如获至宝报告给张姓总干事,张女也好奇,2
人再次以手电筒照射看个清楚,台中地院依妨害秘密罪判李男罚金8000元,张女判拘役25
日。
判决书指出,张女与李男同时受雇于某保全公司,并分别担任大雅区某公寓大厦的总干事
与管理员工作。
李姓管理员在11月16日上午正在分配各住户邮件,将其投入各住户信箱中,但对郭姓住户
财力充满好奇,拿出手电筒照射的方式偷窥信中文字内容,然后说了一句“刷了不少钱耶
”,张姓女总干事在场闻声也好奇,2人又一起拿起手电筒再次偷窥个清楚。
本案在警讯、侦查、审理期间,张女矢口否认犯行,直到告诉人提出现场录音光盘(另起
诽谤案之光盘证据),现场有录到上述侵权行为,张女才坦承犯行,法官认为张女在案情
已明朗了,证人交互诘问后,才要坦承犯罪,显然是浪费司法资源,犯后态度不佳,判拘
役25日。
而李姓管理员在警讯时否认,侦查及审理中坦承不讳,且告诉人也表示李某有道歉,不希
望影响他的工作,判处罚金8000元,给予缓刑2年。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66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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