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悲惨世界”真实版 法院查封贫女仅有的8

楼主: ceres1209 (台湾人爱吃黑心食品)   2017-08-17 19:52:29
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280762
二、债务人因积欠前述诉讼费用……。本院复于104 年12月对债
  务人声请强制执行,经民事执行处查询债务人于鼓岩邮局有
存款8403元,乃将该存款扣押,债务人向民事执行处提出异
议,民事执行处于105 年3月4日以104年度司执字第174772
号裁定该存款系维持债务人生活所需,而驳回本院之声请。
本院对该裁定不服提出异议,经法官于105年8月5日以105年
度执事声字第26号裁定认该存款并非维持债务人生活所需,
废弃前开民事执行处裁定,即准许本院强制执行之声请,债
务人不服提起抗告。
好吧,这件的确是夸张了点,民事执行处的司法事务官认定是生
活必要费用,所以裁定驳回执行,像这种裁定,除了太夸张的,
银行都不太会异议了,没想到法院居然会异议,决定要异议的人
真的是很……。
然后法官就用105 年度执事声字第26号裁定撤销了司法事务官的
裁定(这种裁定不会上传,所以不知道撤销的理由,也就是认定
不是生活必要费用的理由是啥),就让法院去续执行。
最后,在律师一再卢的情况下,法院才撤回执行。
结论:
一、这部分新闻完全没提到,反而是法院的新闻稿自己提火桶来
救援XD。
二、司法事务官都认定是生活必要费用了,法院还自己拿石头砸
自己的脚。
三、就此部分,小弟也觉得很无言,大家就开心的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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