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法务部推受刑人出监工作 竟有女囚落跑
(新增:法务部回应)
法务部今年6月刚推出“受刑人外出工作”狱政新制,没想到本月初就有一名林姓女诈欺
犯,刚获准到监外工作半个月,就因受不了同事的异样眼光而落跑。所幸监所人员和警方
合作,24小时内就在林女位于淡水的夫家将她逮回林,新北地检署今依脱逃罪将林女起诉
。
法务部今表示,该事件的受刑人单纯是因心情不好,所以才会在外游荡而被寻获,因此法
务部认为只是单纯个案,不会影响推动监外自主工作的政策,但未来会更谨慎遴选和教化
受刑人,也尊重检方起诉结果。
起诉指出,林女(40岁)2015年间因犯诈欺案件遭判罚16万元罚金,但因林女没钱可缴罚
金,只好用一天1000元易服劳役,预计服劳役期满日为2019年3月11日。
日前台北女子看守所则核准林女从上月18日起可从事自主监外工作,林女必须从每天上午
7点至下午6点到土城区自由街一家科技公司任职总务工作。
没想到才上班两周,林女竟无故不到班,偷跑到淡水的夫家。女所获报后和警方合作,于
24小时内逮回林女。
林女到案称,上班时同时都对她指指点点,投以异样眼光,她觉得受不了这样才跑走。
新北地检署今则以林女自白、林女的作业导师证述,依脱逃罪起诉林女。
台北女子看守所表示,外出工作主要是为让收容人能在日后回归社会时更能适应。但收容
人提出外出工作申请后,仍须经过一定的遴选才有机会外出。而林女获得外出工作主要原
因,就是她和家庭的关系紧密,人在有情感羁绊的下,外出工作比较不会出状况。女所进
一步指出,当日林女未到班后,所方便于第一时间所方和林女家人联络,才能顺利在当晚
十点多即带回林女。(叶晴煦、吴珮如/新北报导)
出版时间 19:26
更新时间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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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让受刑人出监工作 结果跑了
人权治国 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