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任?
防火巷那么小,是在法规公布前就存在的吧?
早说过了
违法者的免死金牌信赖保护and不溯及既往
明明法规订立后应该要限期改善,而不是就地合法,但是民粹当道,你要政府怎么做?
推承办人去法院或赔钱吗?
※ 引述《bill0628 (红鱼)》之铭言:
: ※ 引述《a7818239 (肥宅惩罚者)》之铭言:
: : 看完这则新闻只知道
: : 原来北部的房子不是拿来住的,要拿来卖的
: : 难怪房价高成这样
: : 你是自住的谁会说这种话
: : 搞成这样谁不会说屋主冷血
: : 不过不意外啦 这种眼里只有钱的人
: : 北部不缺他一个
: 唉
: 台湾最悲哀的
: 就是傻傻被媒体带风向
: 如果今天不是新北市政府放任防火巷那么狭窄
: 这种事情绝对不会发生
: 可是猪猪跟媒体关系很好
: 所以记者宁可公布屋主的住址
: 也不会揭发事实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