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为何美警开火权限宽松

楼主: attackJ (社运分子)   2017-08-12 09:30:35
每当台湾关于警察执法权限争议时
很多留言常常拉美国
“要是你在美国早就被枪毙了”

大部分没有长期居住美国的人
可能较难理解为何美国的开枪限制会较宽松
这里有一段位于南卡的警局
公布的执法片段
https://goo.gl/KAN5ea
以及整件事情的始末
https://goo.gl/8grRh6
粗略翻译
2016年1月南卡的这个镇上
警员(似乎也是非裔)Smith获报有人疑似扒窃商店顾客的物品
到场后发现一名可疑的非裔男子Orr
其他的事实可以由影片得知
另外补上本案的结辩
https://goo.gl/3QtynG
最后Orr被判35年
作者: chocoball (巧克力球)   2017-08-12 09:31:00
???????
作者: zxasqw0246 (yoyo)   2017-08-12 09:31:00
不想点连结 楼下点
作者: louis10452 (秋天的枫)   2017-08-12 09:31:00
所以呢?
作者: holyspectral (铃语)   2017-08-12 09:32:00
Or?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腻害)   2017-08-12 09:36:00
简单说就是挖靠!尼哥有枪啊!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脸吃饭)   2017-08-12 09:37:00
台湾有枪的 也是会被判啊。。。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腻害)   2017-08-12 09:38:00
原PO意思应该是路上随便一个路人甲都可能有枪呗
作者: ABCDEFGHHH (ABC)   2017-08-12 09:46:00
这个不用爆挂我也知道你第一天知道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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