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两公约、贸易协定及劳基法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908/944883/
郭芳煜解释,“两公约”(《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指出本、外劳应一视同仁;世界上有《劳动基准法》(或相关法律)的国家中,也没
人规定本、外劳薪资脱钩;未来我国若要和外国签署FTA(自由贸易协定)或参与TPP(跨
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议),其中都有“劳工专章”,规定本、外劳一视同仁;最后
,若要将本、外劳薪资脱钩要修劳基法,在立法院通过难度相当高。
https://www.mol.gov.tw/topic/3067/5990/5999/14488/
1.基本工资调整外籍劳工是否适用?
A:凡是适用劳动基准法之劳工,不分本劳、外劳,均一体适用基本工资相关规定。惟目
前“家庭类看护工”并非适用劳动基准法之工作者,其工资依劳雇双方之约定办理。
※ 引述《idwang (..)》之铭言:
: 香港才花4300港币550美金请外劳
: 台湾要花有21,009元新台币(约700美金)请外劳
: 台湾物价也比香港便宜
: 香港人请外劳花的钱比台湾便宜
: 这到底有什么八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