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上了12岁少女2次 代价20万…
2017-08-08 18:08
〔记者黄建华/高雄报导〕大学毕业的郑姓保全人员,猥亵12岁女网友并发生2次性关系,
还偷拍裸照,少女想分手,他还恫吓要把裸照传给胞兄,东窗事发后,付出惨痛代价!郑男
一审遭高雄地院判刑2年,但法官考量其母癌末,免去郑男牢狱之灾,缓刑5年,但未来3年4
个月,需分40期,赔偿少女总额20万元的和解金。
郑姓男子3三年前从脸书认识年仅12岁的少女“阿珍”(化名),于104年2月间,先后在少
女住处隔着少女内裤猥亵被害人私处1次,同月间,并两度在少女住处发生性关系。
郑男趁机交往期间,偷偷以手机拍下少女裸露胸部的私密照,后来少女有意疏远,郑男竟恫
吓要将少女的裸照传给其兄,少女吓得报警,郑男强摘嫩蕊犯行才曝光。
高雄地院一审,审酌郑男母亲癌末,需照顾母亲,虽依与未满14岁女子发生性关系、猥亵及
恐吓等罪判处应执行2年,但宣告缓刑5年。不过,郑男需赔偿被害少女20万元和解金,并分
40期给付完毕。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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