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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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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迟到得请假? 劳部:雇主不可强迫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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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5 13:26联合报 记者吕思逸╱即时报导
不少公司规范,上班迟到得请假,近日有网友在网络抱怨,迟到一分钟,就得请假半天,
非常不合理,贴文引发讨论,劳动部解说,当劳工迟到,因没有提供劳务,雇主有权就迟
到时间不给薪水;雇主若准许劳工以请假代替,并无不可,可是不得强迫劳工一定得请假
处理迟到。
有网友日前在PTT抱怨,任职公司规范,迟到得请假,例如特休假、事病假等,且请假单
位最小为半天,如果只迟到1分钟,就得请假4小时,他认为,非常不公平。
劳动部解说,劳工上班迟到,因部分时间没有提供劳务,雇主有权不给付迟到时间工资,
换句话说,雇主可依比例扣发日工资,并注记迟到,若该事业单位设有全勤奖金等制度,
劳工迟到,就会影响全勤、考绩等。
雇主若允许劳工以请假方式“代替”注记迟到,劳动部说,“并无不可”,只是请假最小
单位,由劳雇双方自行约定。
劳动部提醒,依据劳工请假规则规范,特休假、事假、病假“意旨”并非处理迟道,因此
,雇主就不得强迫劳工,迟到都以请假处理。
贴文引发讨论,多数网友表示,上班准时是基本态度,多数公司也设有缓冲时间,且进公
司前,都已经知道迟到后果,如果还迟到只能认了。另外,还有有公务员回应,政府同样
规范迟到就得请假,一分钟就要请假一小时,反正都是自己假别,有时候迟到,干脆享受
一下一小时休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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