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铁炸弹犯林英昌减刑2月 二审判29年10月
去年7月7日台铁1258班次区间车爆炸案造成25人受伤,被告林英昌一审判有期徒刑30年,
上诉后,高院上午宣判,合议庭认定林是杀人未遂犯应略为减刑,少判2月,判处29年10
月,还可上诉,林上午未到庭聆听宣判。
56岁的林英昌罹患扁桃腺癌,求职不顺,且与家人相处不睦而离家出走,以车为家,林男
想藉自杀行为发泄不满并引起社会注意,去年4月初,在苗栗买鞭炮,再找铁工厂裁切钢
管及钻孔,接着买汽油装在宝特瓶内,最后制成炸弹。
去年7月7日上午,林背着藏有炸弹的背包,从南投雾社搭车到板桥火车站,改搭往基隆的
区间车,列车驶入松山火车站前,林在第6节车厢引爆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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