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3 05:55 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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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部公务员为省892元 搭便车罚2万
〔记者颜宏骏/彰化报导〕彰化县一名服务于经济部工业局彰化滨海工业区服务中心的李
姓女公务员,其先生服务于经济部工业局彰化全兴工业区服务中心,担任驾驶的工作,去
年5月6日经济部在宜兰县举办“地下工业管线灾害暨海洋污染事故联防应变演练观摩会”
,2人都被单位指派出差前去,太太偷偷搭先生的便车,事后却向自己单位报出差车费892
元,同事知道后,偷偷向主管检举,经查属实,李妇被依诈欺取财罪移送法办,结果被判
拘役20天,以一天1000元计算,她不仅要交出不法所得,还得缴2万元罚缓,真是得不偿
失。
太太与先生分属不同的单位,而2人都被派参加这个观摩会,太太得知担任驾驶的先生,
只载2名同事,车子还有空位,便向自己彰滨服务中心的同事说“我自己搭火车去宜兰”
。事实上,她搭的是先生的便车。
结果观摩结束,回到彰滨服务中心却向经济务部报彰化至宜兰去程的火车费892元。此事
被同事得知,向主管密报,李女被移送法办。如今判决下来,同事叹“偷鸡不著,蚀把米
”,为了一点小钱,把自己的名誉都赔光了。
法官表示,政府机关对于出差费的报支,订有“国内出差旅费报支要点”,第5点载明,
机关专备交通工具或领有免费票或搭乘便车者,不得报支。”被告显已违反规定,让行政
人员陷于错误,产生登载不实,因此判处拘役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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