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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拖学妹进厕所性侵 LINE对话救了他
〔记者王捷/台南报导〕郑姓男子3年前在网络上认识刚考上台南某科大的小莉(化名)
,郑男以学长身分带小莉到学校,却遭小莉指控,郑男将她拖到厕所内强暴,还辩称不会
“射进去”,要她放心;同年6月,郑男又到小莉宿舍性侵她,被同学发现后,还恐吓同
学不要报警,他舅舅在台南“很有势力”。但一审时法官发现,小莉案发后还瞒着男友与
郑男聊天,加上证据力不足判处郑男无罪,检察官想上诉到二审,也因此被驳回。
判决书指出,小莉去年开庭时供称,3年前5月是学校的校庆周,她被郑男带到学校后,郑
男向同学介绍她是“干妹妹”,接着就要她坐在郑男的大腿上,并搂着她的腰,让她觉得
很不舒服,在场的同学也作证,当时小莉看起来很不自然,两人不像男女朋友关系。
小莉供称,当时郑男很不耐烦,拖着她进厕所,在厕所内强脱她的裤子性侵,之后还跟同
学炫耀“差点就能在厕所上了她(指小莉),只是她(指小莉)说在学校不要”。
同年6月,郑男又到小莉与室友租屋处,室友临时要出门上班,还特别告知郑男,如果要
休息的话,就用室友的房间,不要到小莉房间,因为小莉还在睡觉。
但室友出门不久又返家拿东西,结果听见小莉大喊救命,那时郑男竟在小莉房间。小莉供
称,当时她没穿内衣,郑男掀开她的衣服并强暴,见室友回来才停止,还恐吓室友说,不
准报警,他舅舅在台南“很有势力”,郑男知道室友住在哪里,舅舅会去找人。
检察官起诉郑男恐吓、妨害性自主,不过,郑男与小莉的通讯软件对话纪录,在案发后,
小莉曾向郑男坦白害怕男友离开身边,还说跟男友见面时,会先把郑男封锁;同年9月,
小莉的男友约郑男出面谈判,结果郑男被打伤报案,接着小莉就出面提告受到性侵,法官
因此认为心态可议,且证据力不足,一审判处无罪,二审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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