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中国乔丹告乔丹本尊 “混淆是非、引人误解”
3.完整新闻内文:
本尊?分身?傻傻分不清!中国体育品牌“乔丹”与“篮球之神”乔丹(Michael Jordan
)缠讼多年,去年底法院判决乔丹(篮球之神那个乔丹)拥有中文“乔丹”的姓名权,未
料乔丹(中国体育品牌那个乔丹)不服,近日再提诉讼,控告乔丹(篮球之神那个乔丹)
混淆是非、引人误解,损害了该公司名誉,求偿人民币110万元(约新台币492万元)。
飞人乔丹(Air Jordan)是由美国NBA篮球明星乔丹授权、运动用品大厂耐吉(Nike)旗
下的运动鞋品牌之一,其品牌标志为乔丹经典的跳起腾空单手扣篮剪影,第一双“飞人乔
丹”系列球鞋于1984年11月17日发行,经历了30年的发展,目前飞人乔丹除了拥有球鞋外
,还有运动服饰、休闲鞋等产品,也出过不少特别版或限量款式。
中国体育品牌“乔丹”在声明稿中指出,该品牌已在中国深耕17年,先后被认定为国家驰
名商标、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产品,同时亦连续多年获得国家、省市级荣誉,等上百项殊
荣,强调中国乔丹与乔丹本尊的78项诉讼中,乔丹本尊只赢了其中3项,其余皆被判败诉
或驳回,不幸乔丹(篮球之神那个乔丹)授权的方达北京所,竟透过律师函误导事实,对
乔丹(中国体育品牌那个乔丹)进行贬低性评论甚至恶意诽谤。
乔丹(中国体育品牌那个乔丹)要求,乔丹(篮球之神那个乔丹)与方达北京所应立即撤
除律师函,赔偿110万人民币之外,还要公开道歉,还乔丹(中国体育品牌那个乔丹)一
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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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sports/20170719/1164333/
5.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