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糊涂警害她冤十年 天天吞药怒考律师

楼主: kid725 (凯道基德)   2017-07-13 19:43:45
※ 引述《clear0928 (clear)》之铭言:
: 车祸在96年9月26星期三发生,
: 恐龙们调阅96年12月5 日到97年4 月23日的多次星期三通联后,
: 表示“被告于星期三之摆摊时间,确有多次离开摊位之事实”,
: 所以恐龙们认为,摊贩说:“被告星期三均会到场摆摊,且10年来均系如此,
: 风雨无阻,除如厕外,中途不会离开摊位等语”,与事实尚非相符,
: 显系推测及回护被告之词,自难采为有利于被告之认定。
: 北七他爸的神逻辑。
: 三、按刑法第284 条第1 项之过失伤害罪,系针对行为人应注意
: 、能注意、而不注意之过失行为予以非难,而同法第185 条
听说恐龙法官最喜欢挂在嘴边就是 应注意 能注意 而未注意 这十个字
今日一见 果然名不虚传 看来只要会背这十个字 就可以当法官了
: 本案经检察官罗松芳到庭执行职务。
: 中  华  民  国  97  年  9   月  18  日
:          刑事第三庭审判长法 官 蔡秀雄
:                  法 官 许文章
:                  法 官 谢静恒
我好像看到三只恐龙在发出 拱~拱~拱~ 的叫声
好像回到侏罗纪一样 是不是看到幻觉? 有没有八卦?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7-07-13 19:44:00
这案重点不是应注意未注意吧
作者: flavorBZ (爱BZ)   2017-07-13 19:45:00
反正法官也没在看重点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7-07-13 19:45:00
还蛮有道理的
作者: huikmn (不在)   2017-07-13 19:47:00
法官:我说你是“应注意 能注意 而未注意”你就是,还敢嘴
作者: JamesForrest (Forrest)   2017-07-13 19:48:00
公务员:平民都给我B嘴
作者: w3160828 (kk)   2017-07-13 19:56:00
法官退场机制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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