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lear0928 (clear)》之铭言:
: 车祸在96年9月26星期三发生,
: 恐龙们调阅96年12月5 日到97年4 月23日的多次星期三通联后,
: 表示“被告于星期三之摆摊时间,确有多次离开摊位之事实”,
: 所以恐龙们认为,摊贩说:“被告星期三均会到场摆摊,且10年来均系如此,
: 风雨无阻,除如厕外,中途不会离开摊位等语”,与事实尚非相符,
: 显系推测及回护被告之词,自难采为有利于被告之认定。
: 北七他爸的神逻辑。
: 三、按刑法第284 条第1 项之过失伤害罪,系针对行为人应注意
: 、能注意、而不注意之过失行为予以非难,而同法第185 条
听说恐龙法官最喜欢挂在嘴边就是 应注意 能注意 而未注意 这十个字
今日一见 果然名不虚传 看来只要会背这十个字 就可以当法官了
: 本案经检察官罗松芳到庭执行职务。
: 中 华 民 国 97 年 9 月 18 日
: 刑事第三庭审判长法 官 蔡秀雄
: 法 官 许文章
: 法 官 谢静恒
我好像看到三只恐龙在发出 拱~拱~拱~ 的叫声
好像回到侏罗纪一样 是不是看到幻觉? 有没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