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gov.taipei/ct.asp?xItem=318422811&ctNode=5158&mp=100001
台北市对oBike营运及车辆投放管理作为
发布机关:台北市政府交通局
发布科室:运输管理科
发布日期:2017/7/10
联络人:王湮筑
联络电话:1999转6871(外县市请拨02-27208889)
针对无桩式共享自行车oBike于台北市投放,提供民众租借一事,台北市政府交通局再度表
示,oBike系统之车辆非由市府提供及营运,业者已依交通部所订定“自行车租赁定型化
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拟订完善之营运计画并确保消费者权益及安全保障;其次
,为维护自行车停车秩序,已要求业者适时调度车辆,避免占用格位情形,oBike车辆如
有违规情事,将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劝导、取缔或移置;另为规范共享车辆营运
模式,亦刻正研拟台北市共享车辆经营管理自治条例。
交通局表示,自行车租赁业并非特许行业,不需要向交通部、地方政府申请核准登记,只
要有“商业登记”就能投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31条规定,oBike比照一般自
行车,停放于自行车架、自行车停放区,未设置自行车停车设施之处所,可停放于机慢车
停车区或机车停车格。惟为避免影响一般民众停车权益,交通局已要求业者将车辆分散投
放,并与业者建立沟通平台,若有占用格位或违停情形,业者将于1小时内派员移置车辆
。
针对自行车违停情形,目前台北市已公告13处违停拖吊地点(如附件)且将加强违停拖吊,
并自107年1月1日起收取移置费及保管费,非公告区域则加强劝导。为规范共享车辆营运
模式,刻正就营运许可、管理及违规罚则等面向研拟共享车辆经营管理自治条例,预计于
106年底报议会审查。
http://www.gov.taipei/public/Attachment/771017335353.pdf
附件 台北市实施自行车违停拖吊地点一览表
序号 地点
1 捷运科技大楼站
2 罗斯福路 4 段(台大/捷运公馆站)
3 松山火车站
4 大安区大学里
5 万华行政中心
6 捷运东门站
7 捷运大安站
8 罗斯福路东侧(新生─辛亥)
9 捷运古亭站
10 和平东路 2 段 118 巷
11 捷运中山国中站
12 捷运圆山站
13 台电大楼 1 号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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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不济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