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头市场》违反重讯申报,远寿遭罚1万元
【时报记者张汉绮台北报导】 2017.07.10 16:01
柜台买卖中心针对远雄人寿保险事业公司(5859)违反重大讯息申报公告相关规定,处以新台币1万元违约金。
远雄人寿保险事业公司于106年6月29日有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至该公司搜索之情事,系属柜买中心“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卖兴柜股票审查准则”第34条第1项第43款所称对兴柜公司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情事,该公司未依规定办理重大讯息公告,而迟至106年6月30日8时31分始将该讯息内容输入柜买中心指定之互联网资讯申报系统,柜买中心爰依兴柜股票审查准则第47条规定处以新台币一万元之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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