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kubex82 ()》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中时
: 2.完整新闻标题:
: 双北不同调 交部:拖吊有理
: 3.完整新闻内文:
: 新北市府昨拖吊上千辆oBike脚踏车,依据是日前公告“租赁自行车”不得停放市内机车
: 格。但台北市府认为拖吊停放机车格的脚踏车,法源有疑虑。对于地方政府不同调,中央
: 是否需整合?交通部解释新北市府是依据《停车场法》,合法公告oBike停放规定,没有
: 牴触中央法规,目前法规管理工具已足够,并不需特别修法。
这事情其实就是踩在模糊地带
租赁自行车到底是放在停车格里面等人上门做生意呢
还是其他人骑过来这边放的~
但是新型态的业者出现不是以定点租赁这问题就会出现
新北市如果要拿这条来强硬执法'拖吊的话
就会变成ubike其实也不能暂时停放在这
必须要直接去站点归还 站点租借才行
这样对于某位姓苗的名人那种不会还ubike的人很不方便
所以台北市采取的是以量来认定是投放还是使用者骑去那边
不过其实该取缔的是那种投放的行为
以停车场来来说 真正违法的就是投放
而不是停靠
另外就是....obike该缴的停车费麻烦缴一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