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搞错了,胡椒是食品,进出口查验农药是食药署的权责,这早在毒化局成立前就有在做。而毒化局主要是管认定为有毒化学物质的进出口的。另外你贴的行政院新闻稿说明食安五环成效,其中第四环加重黑心厂商责任的“第44条第1项罚锾裁罚标准”,是在105年5月12日订定的啊…那时候蔡总统都还没上任,行政院也都还是马政府,把这个拿来当食安五环的功绩会不会有一点...补上食药署发布相关规定的新闻稿
https://goo.gl/rBVNzc等等,我没有抹你是那一派吧?我只是单纯点出了一个行政院在发表自己政绩时刻意隐藏的事实。见微知著,你可以想想看为什么现在政府的说法总是先被受怀疑,还有我们的食安政策是不是真的如同政府宣称的那么好。因为食安五环的政策是民进党政府的重要政策,然后这个政策的政绩是马政府完成的,别的不说,我第一个就先质疑你民进党政府到底有没有心要推动你自己的政策啊!其实前一篇新闻真的也不能算他错,“前瞻计画中”食安真的只分到每人一元啊!然后你反驳的发文全部都是已经在做的东西,这样是要怎么平反“前瞻机会不重视食安”的指控?如果政府真的大幅度提升食安,我就拿它自己的新闻稿来看好了,为何“加重黑心厂商择日”,行政院只讲马政府发布的东西,而不是讲新政府上任一年后做了什么?因为“前瞻计画”是额外多出来非常大笔的预算啊!人家现在就在质疑你多编了一大笔钱结果食安只有零头不到,你护航的方式是食安都有在做预算也都有?所以你认为现在的食安管得很好很棒都不用再给予更多的资源?说真的啦,如果民进党政府跟你是一样的想法的话,真的不需要怪被酸被骂,因为那是你们赢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