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罚法“刑罚优先”及“一事不二罚”原则
这是立法院的问题,关司法跟行政鸟事
话说公务员违法就是
刑惩并行(罚2次),有主从并刑(还是罚2次)
总共一事罚3次
但是对于恶劣厂商
就是“刑罚优先”及“一事不二罚”
这样的说得通吗?
还是厂商都是立委的金主不能修啊
※ 引述《kinple ((  ̄ c ̄)y▂ξ)》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 苹果日报
: 2.完整新闻标题:
: 顶新劣油案遭裁罚5千万 行政法院判撤销发还
: 3.完整新闻内文:
: 顶新制油公司被控从越南进口饲料油制成食用油,引发国内劣油风暴,2014年间遭屏东
县
: 卫生局裁罚5000万元,顶新提起行政诉讼抗罚,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今天下午以屏东卫生
局
: 在顶新案刑事判决确定前就开罚,违反《行政罚法》“刑罚优先”及“一事不二罚”原
则
: ,因此撤销原处分,判屏东县卫生局应将5000万元罚锾及利息一并返还顶新公司,等刑
事
: 判决确定后再做处理。
: 屏东县政府卫生局开罚理由指出,顶新自2012年1月起从越南进口猪油26批,共321万66
70
: 公斤,依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同年10月10日函示,这些进口油脂只能做为饲料用
,
: 但顶新公司却制成食用油品并在市面贩售,因此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
第
: 1项第7、9款及第44条第1项第2款规定,裁处新台币5000万元罚款。(王吟芳/高雄报
导
: )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706/1155556/
: 5.备注:
: 我O你O的OOOOO!
: 虽然不是新闻,但含利息一起还给顶新耶 顶新爽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