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壹周刊
2.完整新闻标题:
【怒】连生病也不放过 色男病床上性侵12岁少女
3.完整新闻内文:
新北市一名郭姓男子跟哥哥同住,竟从前年12月起4度性侵哥哥同居人的12岁女儿,其中1次还趁女童盲肠炎住院休养时到病房硬上,直到女童母亲对两人互动起疑并追问,女童才痛哭说出“眼睛紧闭、手握拳头”遭郭男性侵,新北地院昨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郭男16年徒刑。
判决指出,郭男(29岁)自2015年12月起跟哥哥同住树林,也跟哥哥同居人的12岁多女儿互动不错,少女也叫郭男“叔叔”。但郭男却自同月中旬,两次一早叫少女起床上学,却趁她盥洗完毕回房间时对她性侵。同月底,两人参加新北耶诞城跨年活动,午夜回家,郭男再趁家中无人性侵少女。
隔年1月初,少女由于盲肠炎住进台大医院病房,郭男前去探视,在少女跟母亲讲完电话后,问少女要不要“做”,不顾少女拒绝,仍说“没关系”,强脱她的裤子,在病床上性侵。
少女母亲发现女儿跟郭男互动如情侣,甚至逛街时更手勾郭男手臂,怀疑两人谈恋爱,追问女儿,少女才哭泣说出被“叔叔”性侵,少女表示,她虽喜欢跟郭男在一起,但不喜欢他猥亵、性侵行为,总是闭起眼睛、手握拳头,皱眉头隐忍,母亲愤而报警处理。
新北地院开庭,虽郭男否认,但合议庭顾及少女指证历历,又少女跟郭男关系不错,应无意诬陷郭男,并且少女是因母亲追问才吐露一切,且学校辅导老师也说少女平日个性活泼,不会说谎,认定郭男性侵少女,并痛责郭男为逞个人私欲,却严重伤害少女身心,也毫无悔意,重判16年;尚可上诉。(孙友廉/新北报导)
=====网友意见=====
对于郭男竟对12岁少女下手,令网友群情激愤,痛批他“人渣”、“畜牲,根本不配活着”、“不是人”,不少网友认为法官判16年判得好,“可惜还可以上诉,如果每次都判这么重的话,大概应该就没人敢性侵儿童了!”、“要罚重点不然那些变态不会怕”,但也有网友认为太轻,“61年我还觉得太少”。
(本篇图文由《苹果日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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