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AppleCare+恐违法 暂不得登台

楼主: Ga1axyNote7 (一代神机炸七)   2017-07-03 10:46:17
个人浅见
保险跟保固本质上是不一样的
一者适用法律不同,一个适用保险法,另一个适用民法或是消费者保护法这种特别法;
再者是不同契约、目的/性质也不同,保固是买卖契约约定的出卖人瑕疵担保责任,保险契约是对于有共同危险的团体,透过支出保险金承担未来风险发生时的损害填补。
原本的Apple Care是属于保固的范围,你买苹果产品坏了只要不是人为(即可归责于买受人)就可以享有维修服务,但是今天争议是Apple Care+,消费者购买这一个服务,只要期间发生的产品损害,连用户人为(即可归责买受?
所以重点不是在“延长保固”,厂商延长保固当然不会违反保险法,今天是说Apple care
+服务里面这种超过保固期继续付费,而之后你产品损坏可以享有维修的内容本质上像是保险契约,才会有违反保险法136(非保险业者不能经营保险业)这样规定的可能。
乡民说那外面那么多有提供延长保固的店家是不是都违反保险法,我倒是觉得不一定,因为如前所述这是两码子事,但是有些通讯行或电信业者明目张胆的贩售手机保险而金管会都没什么行动只盯Apple,我觉得是树大招风吧(?
※ 引述《soraaros (晴)》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中时
: 2.完整新闻标题:
: AppleCare+恐违法 暂不得登台
: 3.完整新闻内文:
苹果(Apple)在台首家直营店7月1日开幕,但原本要同日一起进台湾的苹果保固服务(Apple Care+),却因有违反保险法的疑虑,金管会将正式回函苹果,暂时不宜引进此项服务到台湾,以免有刑责。目前购买苹果手机、平板等商品的消费者,都拥有1年保固服务,维修则需到苹果授权的维修站,苹果在全球直营店有额外提供付费式保固商品AppleCar
e+,大约是99美元,可再增加1年的保固期(即合计有2年的保固期间)。同时,手机萤幕若因意外破裂,并不在保固范围,大约要4,000多元以上维修,其他地方故障则可能要6,000元到1万多元的维修费用,但有苹果的保固及AppleCare+,可有两次意 外损坏维修,萤幕维修大约只要新台币900元以内,且直营店可以提供较快速的维修及相关维修判断。
苹果原打算7月1日将AppleCare+商品引进台湾,未来国内电信业者销售苹果手机时,也可 能会搭售AppleCare+商品;但5月中行政院消保官已先针对手机付费式保固服务疑似违反保险法,邀集国内5大电信业者、NCC及保险局开会,要求确定未来管理方式,而保险局也 正在判断付费保固契约是否涉及违反保险法136条,即非保险业不得兼营保险业务,违反者将是刑责,必须移送检调侦办。
据了解,苹果透过律师正式去函金管会询问AppleCare+是否有违反保险法疑虑,7月1日引进台湾是否可行?保险局内部评估之后,将正式回函建议苹果暂时不要引进AppleCare+ 到台湾,等到国内法规以及付费式保固服务确定处理方式之后再引进,才不会有被移送的风险。
保险局表示,本周就会邀集国内产险业者确定手机付费式保固服务的处理方式,未来会修 改相关法规,之后若苹果付费式保固服务要引进台湾,也必须符合新的办法,否则不得在台销售。
: (工商时报)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703000024-260202
: 5.备注:
作者: jonestem (原罪)   2017-07-03 10:52:00
树大招风
作者: yiefaung (艾克斯卡利伯)   2017-07-03 10:52:00
推分析
作者: Xceberus (foux du fafa)   2017-07-03 10:56:00
垃圾法律
作者: airforces (畜牲王)   2017-07-03 11:05:00
作者: preisner (ppp)   2017-07-03 11:07:00
保险业:球证、旁证、主办、协办全都是我的人 怎么跟我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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