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正妹跟认识2小时男回家 半夜被摸告对方
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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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2 10:40
〔记者吴升儒/基隆报导〕24岁游姓男子今年3月6日深夜在陈姓友人牵线下,结识19岁的小蕙(化名),并约在基隆知名的keelung地标附近的咖啡厅见面、吃宵夜,2个小时后,一行4人,跑到游男家喝酒。睡觉时,游男伸手抚摸小蕙,却因动作太粗鲁,让她感觉不受尊重。小蕙事后对游男提出乘机性交猥亵告诉。基隆地检署认定罪证不足,予以不起诉处分。
小蕙回到新北市的住处后,与前男友聊起这件事,认为游男不尊重小蕙的想法,要对她提告,便在友人的陪伴下到警察局报案。
检警调查,游男透过陈姓友人及其李姓女友的介绍,认识小蕙,4人相谈甚欢,最后还跑到游男的住处续摊饮酒,若小蕙有被侵犯或是感到不适,应可以大声呼救,请陈男及李女帮忙,但是却没有听见她的呼救,而隔天4人还一起共进早餐;无法证明游男是在小蕙不同意的情况下猥亵她。检察官认定,游男涉犯乘机性交猥亵罪,罪证不足,予以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