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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闻标题:
史上最大放宽 劳动部拟让农林渔牧劳工可连上24天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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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一休去年底上路后,各行业为了避免休息日高额加班费支出,纷纷来向劳动部申请纳
入弹性工时适用行业,劳动部继上周让8万多名从事汽车货运业、桶装瓦斯及批发业的劳
工纳入后,明更将再度预告,将农林渔牧业纳入弹性最高的4周弹性工时,纳入后最长可
让劳工连上24天班不违法,预计最多高达27万名劳工受影响,是史上人数最多的一次放宽
。
目前《劳基法》有2周、4周、8周3种弹性工时,3种制度都可让工时、工作日在一定期间
内挪移,但总工时不变;其中4周弹性工时是目前弹性最高的制度,纳入后每天正常工时
可挪增至10小时,另例假可在2周范围内挪移,仅要求劳工2周有2例、4周有4例4休,形同
最长可连上24天班且未违法。
依主计总处最新2015年农林渔牧业普查,农林渔牧业雇用劳工每年依农忙季节略有不同,
每年约有17~27万名雇用劳工。
劳动部官员不愿证实此事,仅表示“依法制程序进行”。官员说,《劳基法》1996年修订
时,为了让月排班制的服务业适用《劳基法》,才订出4周弹性工时设计;但当时已经考
量农、林、渔、牧业作业情况较特殊,法条设计已经给予可适用4周弹性工时的例外空间
。
劳动部官员说,去年10月新的7休1函释出炉后,农、林、渔、牧业等业主陆续反映排班作
业确实较困难,但确实有遵守法律的意愿,且法律也确实有空间。官员强调,弹性工时挪
移后总工时并未改变。
台湾大学国家发展研究所副教授辛炳隆说,劳动部先前解释4周弹性工时最长可连上24天
班不违法,对劳工权益伤害很大;既然采取这样的解释,纳入4周弹性工时就应该非常谨
慎。辛说,农林渔牧业差异很大,其中再细分的各行业需求也都不同,应再谨慎考量。
劳动法学者、文化大学法律系教授邱骏彦表示,依《劳基法》第30条之1的规定,1996年
12月27日之前适用《劳基法》的行业,确实只有农、林、渔、牧业可经劳动部指定申请适
用4周弹性工时。但邱认为,农林渔牧业不像工业及服务业有较高的工作密度,给予弹性
没有太大问题,但像农产品、渔产加工等工作密度不同,是否也要适用,有讨论空间。
台南市善化区农会总干事洪锦秀表示“本来就是要这样比较方便!”洪说,《劳基法》规
定一个礼拜一定要休2天,但农忙时期例如采收、胡麻压榨等技术性工作,临时要找生手
来也无法接手,有些单位就这样被罚锾,支持将农业纳入4周弹性工时。
台湾鲔鱼公会总干事黄昭钦表示,远洋渔业和陆上行业不一样,工作时间大部分都在船上
,虽有时会有需要连续作业的情况,但平常没有鱼时多在休息,海上捕到的鱼也多半透过
转接船直接送往各地市场,回到岸上就是修船而已,没什么需要连续工作的。(唐镇宇/
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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