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电子报
2.完整新闻标题:
狼父猥亵2稚女206次 判刑15年
3.完整新闻内文:
2017-06-20 17:01
〔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新北市一名狼父从年幼的大女儿读幼稚园中班开始,不断猥亵
、性侵,直到她读国中还持续,另又从小女儿读国小三年级开始,猥亵、性侵,2女总共
206次,新北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15年徒刑,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现年57岁的狼父从大女儿读幼稚园中班开始,就伸出狼爪抚摸下体,等她上
了国小一、二年级时,以每周2次频率,以手指性侵,直到三年级,变本加厉,以下体性
侵。
狼父恶行从90年持续至99年间,大女儿已经读国中,他还持续性侵;不仅如此,95、96年
间,他还猥亵渎国小三年级的小女儿,等她上了四、五、六年级,又以手指性侵,甚至以
下体性侵得逞,犯行持续至102年间。
狼父总计猥亵2女儿合计206次,法院审理时,他坦承犯行,合议庭斥责狼父不顾伦常,造
成2女心理不适,隐忍数年才对外求援,严重危害被害者身心健全成长发展,破坏女儿对
亲情信赖,判刑15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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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06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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