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IronCube (å串å°é‡£æ‰‹)
2017-06-20 08:32:54※ 引述《dexamethason (美国仙丹)》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 例如苹果日报、奇摩新闻
: 三立新闻网
: 2.完整新闻标题:
: ※ 标题没有写出来
作者:
jab (Jab 滉)
2017-06-20 08:36:00不会被嘘啊 这是合理质疑
作者:
chister ( )
2017-06-20 08:38:00事假是最少可以请14天 不是最多
作者: einard666 (一切都OK) 2017-06-20 08:39:00
原来你们公司外派上课不是公假喔 笑死人
作者:
pujos (lks)
2017-06-20 08:39:00事假是最多14天阿,楼上说啥鬼鼓励同仁进修=/=公假去上课有些企业请超过14天老板爽没差,婊一点的超过事假天数,直
作者:
pujos (lks)
2017-06-20 08:42:00接以旷职计就掰掰了
作者:
chister ( )
2017-06-20 08:43:00市价是最少要给14天 不是最多14天
作者: einard666 (一切都OK) 2017-06-20 08:43:00
事假是有的公司给半薪 有的不影响考绩 所以有底限
作者:
pujos (lks)
2017-06-20 08:44:00劳基法自己去看看,最少14天,哪个平行世界
作者: jacklyl (超越大师) 2017-06-20 08:44:00
进修为什么不是公假?
作者:
jab (Jab 滉)
2017-06-20 08:45:00对不起 我错了 还是有人嘘 不过嘘的蛮87的
作者:
pujos (lks)
2017-06-20 08:45:00要秀下限也不用这样刷存在感
作者:
chister ( )
2017-06-20 08:45:00劳基法写的很清楚 就是最少要给14天 不是最多
哪里合理质疑,也是有公司给给薪进修,不给薪叫作鼓励?
作者:
pujos (lks)
2017-06-20 08:46:00去翻亚东有宣布进修给给公假再说
所以我鼓励你多请假让我节省成本,果然跟无薪价八成像
作者:
pujos (lks)
2017-06-20 08:47:00优先晋升或叙薪从优一样是鼓励
作者:
SuperUp (( ̄▽ ̄#)﹏﹏)
2017-06-20 08:47:00觉青要的是不做事爽领薪丫 否则都是惯老板啦
作者:
chister ( )
2017-06-20 08:48:00劳基法是最低标 不是强制规定只能14天 是最少可请14天
作者:
pujos (lks)
2017-06-20 08:49:00我敢保证啦,事假超休部分员工工作合约一定有写
作者:
chister ( )
2017-06-20 08:49:00基本薪资是21009 你的月薪是最高21009还是最少21009?
作者: einard666 (一切都OK) 2017-06-20 08:49:00
超过14天可以用补修抵 劳资协议 看到没 不要只会看一半
你所谓的优先晋升和叙薪从优跟老板说 努力有回馈八成像
作者:
pujos (lks)
2017-06-20 08:50:0099%+写一定是以旷职计最后实行反而看老板爽,但你要翻协商你一定死劳资协商不是个案协商,你签工作合约一样是你签下的同时即代表你同意该条款
劳资协商是团体协商,但是没有公会所以就变成工作契约
作者:
jab (Jab 滉)
2017-06-20 08:52:00释函不是法哦 讲的好像很厉害
作者:
pujos (lks)
2017-06-20 08:52:00那种条款百分之百合法
作者: zebra7 2017-06-20 08:52:00
你比较恶心
作者: einard666 (一切都OK) 2017-06-20 08:53:00
所以勒 事假能不能超过14天 可以嘛 就照公司规定而已
作者:
pujos (lks)
2017-06-20 08:53:00所以亚东愿意让你休14+?
作者:
pujos (lks)
2017-06-20 08:54:00拜托去找几家明订可以的好不好
所以是可以啊 法令订底标垃圾老板都跟着贴底标当福利
作者:
pujos (lks)
2017-06-20 08:55:00整天垃圾老板,上新闻又在法律保护资方有够恶心的
作者: einard666 (一切都OK) 2017-06-20 08:55:00
奇怪了 函示写在那你不信 怎不找间超过就旷职的来看嘛
作者:
pujos (lks)
2017-06-20 08:56:00合法两个字很难理解吗?
对阿垃圾老板不准组工会还不够垃圾?连劳资协商的劳都没当然合法阿 你就他吗没得谈当然都照他开的条件然后才说 当然合法阿 干阿就没得谈当然都你说的算数
作者:
pujos (lks)
2017-06-20 08:58:00谈?当初要签工作合同你签你不谈,事后耍赖XD劳工自助餐不要这么不要脸好不好,把契约当儿戏啊
作者: xinyuxiao (果果子) 2017-06-20 08:59:00
蒸棒
作者:
pujos (lks)
2017-06-20 08:59:00除非条约本身违法,否则你签当然视为你合意这种标准的你打劳资协商也会吃屎的,有什么好说
作者: kuromai (暮) 2017-06-20 08:59:00
所以才少子化嘛,嘻嘻,温拿多生点啊
作者:
jab (Jab 滉)
2017-06-20 09:03:00话说 搜寻"事假 超过14天"你就会看到旷职跟被解雇的案例了
我都笑了XD 倒因为果,契约当儿戏? 那就你以为吧
作者:
jab (Jab 滉)
2017-06-20 09:04:00多给才是福利 不给也是合法 两说法不冲突不懂某些人在跳什么脚
作者:
pujos (lks)
2017-06-20 09:08:00有本事抓劳资合约去打违法条款啊,还在这废话啥
作者:
kk520you (salmonkiller)
2017-06-20 09:08:00奴到喷汁也很恶心
作者: greta107 (green) 2017-06-20 09:21:00
爱台湾 却这样对待台湾人 真恐怖的嘴脸
14天没啥好争的吧 是上限吧 通常会先用 特休 补休(有薪假) 没办法才用 事假(无薪假)那个函释解释虽然没错但不大合逻辑不过函释也有说 超出14天 无特补休 怎么处理要记载在工作规则上重点是这个
作者:
coolda (cool)
2017-06-20 09:36:00"安排同仁到病人数较多之病房做交叉学习"这是所谓"进修" 网公才是恶到没极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