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女友老爸是警察 交往才2个月被告“和诱罪”
女儿是爸爸上辈子的情人,若是宝贝女儿交了男友,很多父亲都会把他当作“假想敌”,
态度通常不太友善。最近有位网友抱怨,他和19岁的女友交往才2个月,竟然被女友的警
察老爸告上“和诱罪”,而最近只不过是晚上载女友回家,隔天就有警察找上门来问话,
让他不禁难过地表示:“该继续下去,还是等女方满20岁再重新在一起呢?”
这一名网友日前在脸书粉专《靠北女友》上发文寻求协助,由于他女友的父亲是一位警察
,在交往初期时,曾被对方爸爸告上一条“和诱罪”,笔录做完也没开庭,女方父母始终
不考虑和解。
自从那天之后,原PO和女友只能靠LINE联络,连一起出门的机会都很少,直到前几天,因
为女友晚上11点过后才下班,他担心可能会有危险,因此特地骑车去载她回家,没想到隔
天一早,警察就找上门问话了。原PO说,即使他非常爱女友,却受到她警察老爸的阻挠,
两人一直都没有办法好好交往,便难过地询问其他网友们:“该继续下去,还是等女方满
20岁再重新在一起呢?”
不少网友看到文章后纷纷表示,第一次听到“和诱”这个罪名,有些人鼓励他坚持下去,
“真爱值得等待”、“等他20!”也有人建议原PO与爸爸好好谈一谈,表示“你最该做的
就是跟她父母坐下聊聊,这情况女友没问题,只能说她父母看太多不良男友案例,所以你
必须工作够拼、生活够认真!”不过,也有些网友建议他早点放弃,“再不分你就准备天
天写笔录吧!”
根据我国《刑法》第240条“和诱罪”规定,和诱指的是诱惑“未满20岁”之男女脱离家
庭或其他有监督权之人者,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若意图营利,或使被诱人为猥亵之
行为或奸淫,其犯和诱罪者,将处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就是说,只要父母认为被
告人具有“诱惑”的行为,就可以提出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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