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放贷、转换公司债 何寿川:行政疏失!非我主导
ettoday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永丰金董事长何寿川涉嫌违法放贷、交易可转换公司债等案,从台北地检署到台北地方法
院,一共经过3天2夜马拉松式侦讯、声押到召开羁押庭,何寿川强调,羁押声请书中纪载
事项,大多都是所谓的行政疏失,且没有造成公司损害,转换公司债部分,他也不是主导
者。法官最后裁定,包括何寿川、永丰余土地开发部经理张金榜、三宝建设董娘廖怡慇,
通通收押禁见。
法官认为,何寿川涉犯违反《证交法》、《金融控股公司法》中背信罪,即便何寿川辩称
,检方所述内容皆多为行政上的疏失,也并未造成公司损害,与背信要件不符,且可转换
公司债部分并非由他主导。不过法官根据金管会提供相关事项处理建议表显示,“永丰余
全球公司”投资可转换公司债,皆由何寿川一人通过,虽然有请该公司董事长邱秀莹核示
,但仅为口头同意。
另外,张金榜曾以立可带,涂销可转换公司债及评价费用的签呈上,“董事长何”的字样
,显示有刻意隐瞒何寿川所扮演的角色。况且,根据永丰余会计主管吴忠福供词,何寿川
确实有介入永丰金回应金管会,针对认购可转换公司债部分的始末,认为何寿川的辩解,
实难采纳。
而张金榜部分,除了涉犯违反《证交法》、《金融控股公司法》外,还有《商业会计法》
制作不实凭证登载会计帐册罪。廖怡慇部分,因在检调搜索时,曾刻意撕毁Star City公
司、City Vision公司股东明细与获利分配表中,纪载的日期,藏在办公室沙发椅夹缝,
与张金榜都有《刑法》灭证之嫌。
加上李俊杰、三宝建设财务副总黄绪宗,都还在国外未返台,法官认为,何寿川、张金榜
、廖怡慇,都在公司担任要职,恐怕影响其他共犯、关系人的陈述,且现今的网络通讯发
达,3人犯行严重影响台湾金融秩序,有勾串、灭证之虞,因此裁定3人羁押禁见。
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goo.gl/Tj41XD
备注:
这脸皮 真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