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年改修法协商共识 公务员自杀死亡可抚卹遗族
3.完整新闻内文:
立法院临时会今天继续协商《公务人员退休抚卹法》草案,公务员在职死亡的抚卹原因,
朝野达共识,病故或意外死亡、因执行公务以致死亡都纳入,至于自杀则比照病故或意外
死亡认定,不过必须是因病或因财务、家庭等因素自行结束生命,若是因公务犯罪,在犯
罪经判刑确定后,在免职处分送达前自杀者,不予抚卹。
此外,初审条文授权考试院未来得依财政状况、经济成长率、消费者物价指数、退抚基金
投资绩效调整退休金,时代力量希望加入但书,限制“每次调整幅度不得超过5%,且调整
后三年内不得再调整”。时力立委黄国昌强调,法律授权行政部门时要有范围限制比较妥
适;蓝委曾铭宗则认为,应明文规定“不能往下调”的但书,绿委王荣璋则认为,若参考
指标都恶化了,但法条还是定死,规定只能往上调、不能往下调,这没道理。修法还要讨
论。
朝野也针对遗族对退辅给与的请领规定多所讨论,审查会条文规定,退休人员行踪不明时
,应暂停发给,但蓝委孔文吉提议增订“已依法令办理失踪登记之继承人,不在
此限” 朝野立委针对“失踪登记”的法律效益以及月退身为公务员“一生专属权”的
请领权、应在何种情况下交由别人行使等内容讨论多时。
蓝委王育敏强调,“失踪登记”并非于法无据,可依警政署的失踪人口作业查询要点来办
理,但黄国昌质疑此要点的位阶过低。绿委段宜康则说,领月退休金或者抚卹金的当是人
,若有人报案说他三天没回来,继承人就当他死亡继续领,万一当是人过半年后回来,可
能会问“我的钱你应该替我保管的啊,为什么让我儿子领走?”朝野对此无共识,也还要
讨论。(曾盈瑜、何哲欣/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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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这样子以后被失踪的人会不会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