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全油品案获判2年徒刑 魏应充下月底入监
2017-06-16 12:49
〔记者谢君临/台北报导〕针对味全油品案,前味全董事长魏应充一审判刑4年;二审智慧财产法院认定,味全把调和油中的棕榈油比例拉高至98%,却以包装等误导消费者,魏应充不仅知情还下指示,诈得6111万余元,改判2年徒刑定谳,必须入监服刑;据悉,台北地检署日前已发出传票,传唤魏应充在7月底报到入监。
针对判决结果,魏应充曾发表声明指出,“我自始至终都问心无愧,未来将持续行善、关怀台湾。”他强调,味全、顶新都是被骗误用大统的油,绝无以低价采购而牺牲品质。
味全公司被控自96年起,为降低成本,委托代工的顶新制油,向大统长基公司买进掺铜叶绿素的油品,再搀入味全油品贩卖。北检依刑法诈欺取财、商品虚伪标记以及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等罪,起诉魏应充等人。
本案13名被告及味全公司,一审除味全前总经理张教华无罪外,魏应充、顶新前总经理常梅峯12人均获判有罪,味全处1550万罚金;二审将常梅峯从3年10月改判1年半徒刑,味全员工林进兴10月、林雅娟1年,两人均缓刑,其余9人及味全均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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