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谢依涵杀人 妈妈嘴老板被判连带赔偿368万

楼主: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17-06-15 13:49:19
只能说律师很厉害
可以搞到连老板都要赔
民法188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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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雇人因执行职务,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者,由雇用人与行为人连带负损
害赔偿责任。但选任受雇人及监督其职务之执行,已尽相当之注意或纵加
以相当之注意而仍不免发生损害者,雇用人不负赔偿责任。
如被害人依前项但书之规定,不能受损害赔偿时,法院因其声请,得斟酌
雇用人与被害人之经济状况,令雇用人为全部或一部之损害赔偿。
雇用人赔偿损害时,对于为侵权行为之受雇人,有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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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药跟杀人 明明不是职务
如果是咖啡泡太烫 把人烫伤
砲咖啡还算是职务 可以说老板没教好
至于下药跟杀人 这完全不是职务啊!
而最后写的
老板赔出的部分 老板可以再跟凶手求偿
但问题是 凶手要坐牢
经济收入能力绝对比一般人弱
又要赔家属
而老板开店的 有一定经济能力
所以当家属申请强制执行
老板的钱马上被拿走
但老板不知道要几年 才能从凶手那里拿到赔偿
然后 判免死原因
是因为凶手的亲友 0负评
那老板当然也是对凶手 0负评阿!
亲友都看不出来这人有问题
老板怎么看得出来?
法律真的离现实太远了....
有没有哪个国家的法律 比较贴近现实的
准备移民了......求推荐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7-06-15 13:50:00
律师厉害?我以为是法官的脑袋异于常人呢
作者: tw15 (巴拉巴拉)   2017-06-15 13:50:00
如果是咖啡泡太烫把人烫死呢?
作者: leehui12 (lee)   2017-06-15 13:51:00
律师厉害?要不要多看几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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