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闻来源:
联合新闻网
2.完整新闻标题:
马远族人 向台大讨先人遗骨
3.完整新闻内文:
台大医学院团队一九六○年进行体质人类学研究,到花莲县马远村挖掘六十四具布农族人
骨,运回台大解剖科保存。马远子孙日前组成自救会要求台大归还先人遗骨,送回部落安
葬、立碑纪念,但台大还在讨论是否归还。学者说,返还人体遗骸已是世界趋势;教育部
也已发文请台大说明。
台大研究人员曾在台大校友双月刊上揭露,研究团队进行骨骼测量研究,一九五七年得知
花莲县马远村迁移墓地消息,与村长交涉后,获得村民大会、派出所与乡长同意,一九六
○年开始挖掘布农族人骨,总计男性四十具,女性廿四具。
部落人士田勤伟的父亲,是当年参与挖骨的唯一族人。田勤伟说,父亲当年十六岁,村长
请父亲砍墓旁的杂草,没直接挖骨,一天工资卅五元。当族人问起为何要捡骨?挖骨的汉
人工人回答一概是“要做成味素”。当时村庄都很反对,但在统治强权下,村长也只能配
合。
部落人士马丽琴说,族人不会计较过去的事,只盼祖先骨骸能回家,并立个纪念碑,当作
部落教育资源。
台大人类学系副教授童元昭说,不论是从知情同意的研究伦理,或历史转型正义的角度,
面对解剖科体质人类学研究史上挖墓取骨的事实,台大应适时、主动回应。“返还遗骸已
是世界趋势。”他说,台大应以马远遗骸为开端,面对学术发展与大学史上的伦理问题,
“此时正是台大形塑伦理新气象的转捩点。”
东华大学民发系副教授陈张培伦说,以现在的研究伦理标准来看,挖墓未获家属同意就是
违法,且当时的乡长都是官派,若真有村民大会,族人也只有“听训”,此事件恐存历史
不正义。
台大医学院体质人类学研究室回应,当年是经合法程序取得布农族人骨骸,且经临时村民
大会通过,并列入纪录,骨骸目前保存状况良好,“这些骨骼是人类的重要文化资产。”
原民会主委夷将.拔路儿说,台大有义务还原当初取得骨骸的过程,并尊重族人要求,把
骨骸送回部落,呼吁相关大学及学术机构,应严肃面对研究伦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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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疴,味素的原料是什么啊...